张光勇/文
党的纪律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,谁也不能碰,谁也碰不得。监督执纪的目的是确保党员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办事,更好地服务于人民。绝不能拿纪律做“幌子”,设置“门槛”,推诿卸责,让不担当、不作为行为理直气壮、冠冕堂皇。
有的同志片面理解纪律的严肃性,下级请示事项讲“圆滑”,打“哈哈”,让办事的同志无所适从,不知所措;有的同志占据重要岗位,不敢理直气壮为民办事,害怕一旦失误被“执纪追责”,让群众一件小事演变为重大“信访事件”;有的同志害怕留下自己的“痕迹”,工程验收时不敢签字,财务报销时不敢落笔,让本该及时了结的事项一拖再拖,成为遗留问题;有的同志遇事不敢“拍板”,相互推卸责任,始终在“事权”“属地”问题上纠缠,严重影响办事效率;有的同志把“集体决定”当作“避风港”“免死牌”,本该份内决断的小事提交集体决定,似乎只要集体决策,自己就了无牵挂,一生平安;有的同志在集体决策时常用“保留”“反对”之词,并强烈要求记录在案,以备追责时“有据可查”。
如此种种,怪事不断。一单金额很小且符合程序的报账单,群众却跑了整整一个月;一项很小且很急的民生工程,走完所有的“程序”花了半年时间;一个一小时可结束的会议,硬是开了一个整天;一件很小的事,逼迫群众进京上访。难怪有群众说,现在门好进了,脸也好看了,但事更难办了。也有干部私下议论,领导不好打交道,汇报时“打哈哈”“你负责”;不汇报时,不懂规矩,缺乏纪律意识。
如此表现,揭示了干部的责任与担当问题。责任,就是做好份内之事,做到“守土有责”;担当,就是铁肩担道义,做到“不破楼兰终不还”“岂因祸福避趋之”。
拿纪律做“幌子”,实质是党性不纯的表现。干事创业,必然面临风险,因为人非完人,总会有失误。如果立志做“大事”,把“职位”当平台,就敢放开手脚,敢闯敢试;如果立志做“大官”,把“官位”当翘板,必然慎小慎微,胆小如鼠,一心只做“太平官”,一门心思往上爬。干事创业者,守住纪律的底线,“海阔凭鱼跃,天高任鸟飞”;一心为官者,盯着纪律的利剑,“不敢高声语,恐怕惊高人”;干事创业者,视纪律为常态,游刃有余;一心为官者,视纪律为猛兽,胆颤心惊。因此,只有做到严格遵守党章,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,坚定理想信念,严格遵守组织程序,服从组织决定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才能“治人者先自治,责人者先自责”,“事前定则不困,道前定则不穷”。
拿纪律做“幌子”,实质是能力不足的表现。不认真学习,把握不了党纪国法的底线,理解不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个区分开来”的精神实质。有的同志谨慎有余,大事小事等着一把手指示,难事易事都靠一把手决策;有的同志认为,上有一把手撑着,下有一般干部负责,自己懒得去操那份心,在其位不谋其政;有的同志认识上有偏差,认为“走快一步有越位之嫌,走慢一步有不为之忧”,不快不慢,按部就班,得过且过,“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”,有时连“钟”都不撞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敢于担当责任,勇于直面矛盾,善于解决问题,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、人民、历史检验的实绩。”“看准了的事情,就要拿出政治勇气来,坚定不移干。”
敢不敢担当,能不能作为,直接影响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。我们只有不断加强理论学习,成为理论上的清醒人、政治上的明白人、思想上的引路人,才能得之淡然、失之泰然、宠辱不惊;只有勤于学习、善于学习、勤于总结,才能拓宽自己的视野、陶冶自己的情操、开阔自己的胸襟、活跃自己的思维,做一个有党性、有原则的中国共产党人。
遵规守纪只是底线,善作善成才是使命要求。考验的是干部的智慧和勇气,检验的是干部的作风和能力。需要有担当之“识”,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;需要有担当之“谋”,善于创造性地破解工作难题;需要有担当之“勇”,在严守底线的基础上,大胆试、大胆闯,不计个人得失,勇于闯出新路。
纪律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,更是一条工作的保障线,关键是如何把握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“容错”的有关规定,给改革者“减压”,给干事者“松绑”。各级党员干部更要带头挑重担、啃硬骨头,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,做攻坚克难的行动者,坚决不做坐而论道的清淡客,怕见风雨的泥菩萨。
只要“博学之,审问之,慎思之,明辨之,笃行之”,我们就永远不会拿纪律做“幌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