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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16日 |
记者 傅智治
日前,记者从区工商分局获悉,即日起,我区开展“治霸专项行动”,重拳打击民生领域的各类“霸王条款”,对已认定为“霸王条款”且拒不改正的商家,从严处罚。
所谓“霸王条款”,就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、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、通知、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。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、供求关系不平衡,将不平等、不公平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,导致消费者不仅花冤枉钱,还受窝囊气,严重损害群众利益。
据介绍,专项整治以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房地产行业、旅游行业为重点,检查经营者在合同格式条款中是否存在经营者免除自身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、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典型“霸王条款”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若广大消费者遭遇“霸王条款”侵权,可到各辖区工商所投诉,也可拨打12315维权热线,消费者维权切记保留好照片、录音、单据、合同原件等证据。
(未经授权,严禁转载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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